近日,根据《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级心理委员队伍建设,表彰先进,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宣传普及心理知识、做好心理危机预防、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学生心理素质方面的作用,培养心理委员的责任与服务意识,在心理委员队伍中树立先进典型,经个人申报、班级推荐、二级心理辅导站初审推选和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咨询中心综合评审,拟推选2019级余龙婉等10名同学,2020级邱思乐等20名同学为“2020-2021学年优秀心理委员”,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若对上述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心理咨询中心反映。反应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受理。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760-89911565
邮箱:ligongxinli@163.com
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咨询中心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