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知

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优秀心理委员”和“优秀心理干事”的通知

时间:2023-10-19 09:37:11  浏览:

为进一步增强心理育人工作成效,全面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要求,强化我校朋辈互助心理育人特色工作机制,促进心理委员、心理干事更好地发挥自助、互助、助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表彰先进,学生工作部拟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心理委员”和“优秀心理干事”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评选对象

2021级、2022级班级心理委员任职满一年及以上

(二)评选条件

1.品学兼优,本学年无挂科,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2.参加心理咨询中心组织的心理委员技能培训,考核合格且获得证书;

3.热爱心理委员工作,掌握本班同学的基本信息,与同学关系良好,较敏锐地观察到周围同学的变化,善于沟通,生活态度积极,能带动影响周围同学;

4.能够和班委其他成员积极沟通,在任期间至少独立组织过一次心理健康主题班会或其他心理活动,并做好记录(文字、照片、视频等);

5.有目的性地开展各类心理健康知识方面的宣传,在班级形成和谐气氛,班级风貌积极向上,富有凝聚力,全体同学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6.与辅导员和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相关工作,配合心理咨询中心做好班级心理健康工作;

7积极参与心理咨询中心和二级心理辅导站举办的活动和工作(如心理培训、团体辅导、讲座、心理普查等)。

二、“优秀心理干事”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评选对象

2022-2023学年在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任职满两学期

(二)评选条件

1.品学兼优,本学年无挂科,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2.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热忱,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

3.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积极组织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的心理健康工作及各项活动,活动形式多样,覆盖面广,受益学生数量多;

4.与站长和学院班级心理委员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相关工作,配合心理咨询中心做好二级心理辅导站工作;

5.积极主动参与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相关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1.申请。凡符合评选条件的评选对象均可申请,申请时需填写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见附件1)、优秀心理干事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组织心理活动、参与学校心理活动和所获各类奖励的佐证材料。申请材料于1025日前交到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优秀心理委员与优秀心理干事人选不重复。

2.推荐。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对申请者相关条件严格审核并填写初审推荐意见,优秀心理委员按不超过班级数30%的名额、优秀心理干事每学院推荐3人,于1028日前将申请表和学院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交至心理咨询中心。

3.公示。心理咨询中心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议,公示获奖名单,并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孙永鹏,联系电话:0760-89911565,电子邮箱:ligongxili@163.com

附件: 1.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

       2.优秀心理干事申请表

       3.学院推荐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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