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南海校区、各高职办学点: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助教[2019]2号)文件精神,为精准做好我校建档立卡学生有关工作,全面掌握建档立卡学生名单和信息,精确完成我校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决定全面核查建档立卡学生信息,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18-2020级全日制大专学生(含在校和休学)。
二、核查方式
(一)系统验核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全体学生的姓名(包括曾用名和现用名)和身份证号码(见附件1,不随文下发,学生处发送到各学院)逐一输入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查询服务系统(http://210.76.68.130:8080/fpy/antiPoverty/userInfo/authentication.do),使用“公共查询认证服务”进行逐一验核,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需将查核结果截图存档,请填写《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并将学生查核截图压缩文件一并报给学学工作部。
(二)实地验核
在系统核验基础上,对学生建档立卡信息进行实地核验,学生工作部将和以往数据进行比对,主要核查学生家庭所持有含学生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对贫困户帮扶记录簿(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记录簿)或建档立卡帮扶卡及有关证明材料。
1.对系统核验认证成功且已提交记录簿复印件的,确认其为建档立卡学生;
2.对系统核验认证成功但并未提交记录簿复印件的,由学生处提供名单,各单位按名单联系并督促学生必须在11月前提供材料;
3.未在系统核验认证成功(含未能查询成功或已清退),户籍范围在广东省非珠三角14个地级市(肇庆、惠州、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湛江、茂名、阳江、韶关、清远、云浮、梅州、河源)的,学生本人认为其属建档立卡的,由学生提供记录簿材料提交至各单位,以学院/校区为单位提交至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与民政、扶贫和教育部门进行多方核实。
三、汇总上报
各学院、南海校区、各高职班学点,于10月15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实地核查时间和提交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是新时期精准扶贫的重要手段,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核查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既要全面核查每一个学生,又要精准确定名单,做到对象精准、信息精准。
2.各单位派一位辅导员专门负责与学生处对接此项工作,所有参与核查工作的人员均需填写《建档立卡学生全面核查工作人员联系表》(附件3),于10月5日前将电子版提交至学工部。
3.请注意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建档立卡核查过程中涉及学生个人信息的表格和文件除工作需要可使用外,一律严格控制其传播和使用。
联系人:张雅
邮箱:554998454@qq.com
联系方式:0760-89911531
附件: 1.学生名单(不随文发布)
2.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
3. 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学生全面核查工作人员联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