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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声明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6-21 21:50:40  浏览:

粤理工学函〔2016〕15号

关于做好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声明工作的通知

各系,南海校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学〔2016〕25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工作,提升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育人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并完成审核工作

续贷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时,需填写续贷声明,总结并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并由学校和系(部)贷款经办人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

操作指南:学生登录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并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情况,最后提交系(部)和学校贷款经办人进行审核。

二、组织贷款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贷款学生毕业前,各系(部)要组织、督促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各高校应确保每一名借款学生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并加强抽查审核,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

操作指南:学生登录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最后提交系(部)和学校贷款经办人进行审核。

三、注意事项:

请各系(部)在6月24日前完成上述工作。贷款学生在填写提出续贷申请、填写续贷声明和进行毕业确认的时候须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如因资料填写失实或延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必须由贷款学生自负。

四、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处)助学工作科,联系人:孔德明,邮箱:aaronkdm@foxmail.com,电话:0760-89911729。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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