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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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03 11:32:32  浏览: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

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南海校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提升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育人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贷额度

学生申贷额度最高为8000//人。

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一)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取得我校全日制学生学籍资格,并且在读;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为未满18周岁者则须经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家庭经济确实特别困难,在校期间所得收入或经费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

5.遵守国家法律规范和学校纪律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

6.已有国家助学贷款记录的申请学生2018-2019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7.申请人必须为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由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比高校助学贷款期限更长、政策更优惠、违约风险更低,建议已开展生源地贷款省(市)的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广东省、湖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天津市。

三、工作要求

(一)学生须个人书面申请(由各学院存档)。

(二)没有预申请的学生不能进行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网上申请。

(三)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跟踪、审核,确定名单后,以学院为单位,按年级、专业排序认真填写《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预申请汇总表》,请于9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交学生工作部(处)助学工作科汇总,电子版同时发至aaronkdm@foxmail.com,逾期不再受理。

国家助学贷款是有偿资助政策,各学院应以生为本、对学生负责,在“应贷尽贷”的基础上,要着眼于贷款风险和各种助学资源合理分配的考虑,必须从申请学生的贫困程度、个人消费情况、学业成绩、操行表现等情况综合分析学生日后的还款能力和存在风险,对于还款能力弱或已有国家助学贷款记录的申请学生要严格把握,建议优先提供无偿资助和勤工助学岗位解决其经济问题,以降低学生日后因盲目贷款而带来的生活压力和违约风险。

联系人:孔德明

电话:(076089911729 邮箱:aaronkdm@foxmail.com

附件: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预申请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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